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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大常委会公报(第十五期)
作者:足球365在线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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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4月22日,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祖锋,副主任张新华、郝辰锁、张进凯、张志辉,秘书长刘振水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农工委书记张克灿,县法院代院长刘月华,县检察院和各乡镇人大以及人大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会议议程、日程及各项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确认了代表资格;审议通过了提交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宁晋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赵祖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对会议召开及会风、会纪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乡镇人大负责人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提前进入工作状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全体代表切实把大会开好,圆满完成大会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向全县人民展示代表的良好形象。

 

宁晋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4月22日宁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晋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宁晋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25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并审议宁晋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议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宁晋县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议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4、审议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5、听取并审议宁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并审议宁晋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并审议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事项;9、其它。

 

 

 

宁晋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4月22日宁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4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宁晋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县委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履职,为推动宁晋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县委决策落实

围绕县委提出的目标任务、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准确把握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常委会的整体功能,促进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事关宁晋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督法规定,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原则,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进一步改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听取汇报、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围绕县委提出的“五型经济”建设、“三级平台、四个统筹”建设和“六扩六突破”的新要求,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重点支持和助推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和城建重点工程(双十工程)等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继续支持和督促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加大审计问题整改的督查力度;三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现代农业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四是围绕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医疗、社区建设与食品安全等民生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围绕增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适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六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两院”的监督,通过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组织对“两院”基层科、室、庭进行评议等有效形式,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指导,拓宽渠道,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代表培训制度,着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探索建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机制,促进代表活动的扎实开展;积极拓展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工作激励机制,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切实维护代表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四、与时俱进,完善制度,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等要求。研究制定常委会党组关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举措,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人大工作氛围更浓厚、局面更生动、成效更显著。

 

 

   

宁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3号)

    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62名,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256名。会后,先后有许世峰、王志勇、杜运来、陈跃师四名代表调离我县,依照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城关镇补选县检察院代检察长焦朝坤、县公安局局长吕立科,贾家口镇补选县法院代院长刘月华,苏家庄镇补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颖超,唐邱乡补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文玉为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上述五名同志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这次补选组织严密,程序合法,选举结果真实有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据此确认以上五名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目前,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7名。

 

 

 

宁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4号)

宁晋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表决通过,

免去:

李春香同志宁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石晓林同志宁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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