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凤山,副主任黄景洲、张济朝、陈国义,秘书长刘振水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张新华,副县长江伟、政府副县级干部邢根皂,法院党组书记杜运来、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西城区人大联络组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济朝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国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道路建设情况的报告会;由县水务局局长耿培俭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由县教育局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并对以上三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由县政府副县级干部、规划城管局局长靳纪宁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土地用地性质的报告。经审查,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同意南国江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并报下次宁晋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同意免去宋太平、谢辉同志宁晋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李奎彬同志司法局局长职务,商同华同志环保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李洪涛、攸超同志宁晋县政府副县长,李奎彬同志为宁晋县环保局局长,张建军同志为宁晋县司法局局长。任命杜运来同志为宁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杜运来同志为宁晋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凤山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凤山还就如何做好二十九次会议期间工作讲了具体意见。